摘要:
《機動車發票使用辦法》出臺后,機動車開票系統升級了,舊版本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如何開?合格證獲取不到?發票開錯了,怎么辦?為幫助納稅人了解新規定,小編整理了幾個開票過程中容易遇到的疑問,趕緊收藏學習吧!
1.機動車銷售方分為幾種類型?如何區別?
答:考慮到機動車銷售方式和渠道的各自特點,稅務機關根據企業實際生產經營情況將機動車的銷售方分為三種類型,即:機動車生產企業、機動車授權經銷企業、其他機動車貿易商,實行分類分級管理。
機動車生產企業包括國內機動車生產企業及進口機動車生產企業駐我國辦事機構或總授權代理機構,如在國內從事汽車整車制造的企業屬于國內機動車生產企業,某國外品牌(中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屬于進口機動車生產企業駐我國辦事機構或總授權代理機構;機動車授權經銷企業是指經機動車生產企業授權,且同時具備整車銷售、零配件銷售、售后維修服務等經營業務的機動車經銷企業,如某品牌汽車4S店等;其他機動車貿易商,是指除上述兩類企業以外的機動車銷售單位和個人,如摩托車個體經銷處。
2.機動車經銷企業開具機動車發票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答:機動車授權經銷企業和其他機動車貿易商銷售機動車開具發票時,直接錄入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或者掃描合格證二維碼,讀取增值稅發票系統中已購進機動車的車輛電子信息并開具發票。
若讀取不到已購進機動車的車輛電子信息,將無法正常開具發票。
3.國內機動車生產企業開具機動車發票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答:國內機動車生產企業銷售本企業生產的機動車,應按照現行規定向工信部門上傳國產機動車合格證電子信息,并在開具發票后通過機動車合格證管理系統將發票開具信息與機動車合格證信息進行關聯匹配。
關聯匹配了機動車合格證信息的機動車發票信息,系統會自動發送至受票方;若發票開具信息未關聯機動車合格證信息,會影響受票方繼續開具對應的機動車發票。
4.從事機動車進口的企業開具機動車發票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答:進口機動車生產企業駐我國辦事機構或總授權代理機構和從事機動車進口的其他機動車貿易商銷售本企業進口的機動車,在按規定錄入并上傳進口車輛電子信息后,能夠直接調用車輛電子信息開具機動車發票,實現機動車發票開具信息與車輛電子信息的關聯匹配。
上述企業若未按規定上傳進口車輛電子信息,則會影響車輛電子信息的調用和對應機動車發票的開具。
5.《機動車發票使用辦法》出臺后,機動車發票改版了,舊版本和新版本有什么區別?
答:將原“納稅人識別號”欄調整為“納稅人識別號/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明號碼”;如消費者需要抵扣增值稅,則該欄必須填寫消費者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納稅人識別號,若消費者為個人則可填寫個人身份證明號碼。。
6.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票有誤或者發生銷售退回情形,銷售方開具紅字發票有何規定?
答:銷售方開具紅字發票時,應當收回消費者所持有的紙質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如消費者已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的,不需退回報稅聯;如消費者已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的,不需退回注冊登記聯;如消費者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且已抵扣增值稅的,不需退回抵扣聯。
例1:5月31日,張先生在某汽車4S店購買一臺新車,取得4S店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由于工作人員的疏忽將張先生的身份證號碼錄入錯誤,如果在繳納車輛購置稅前發現發票開具錯誤,張先生應將其所持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全部聯次退回4S店,4S店應按原藍字發票信息開具紅字發票后,再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如果張先生已繳納車輛購置稅,在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時發現開票有誤,應將其所持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發票聯、注冊登記聯退回4S店,4S店應先開具紅字發票,再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
例2:某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買車輛,在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前發現發票開具錯誤,但該納稅人已抵扣增值稅的,在開具紅字發票時,應將其所持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發票聯、報稅聯、注冊登記聯退還給4S店。4S店先開具紅字發票,再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
7.2021年5月1日之前的機動車,如果沒有取得車輛信息,還能銷售嗎?如何開具發票?
答:《機動車發票使用辦法》于2021年5月1日起試行。對于企業所銷售機動車制造日期在2021年5月1日之前的,銷售方可按《辦法》實施前的規定開具機動車發票。例如,2021年6月1日銷售2021年4月生產的機動車,按照《辦法》實施前的規定開具機動車發票。
8.那2014版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還能正常使用嗎?
答:可以的。2021年5月1日啟用新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企業在2021年12月31日前仍可繼續開具舊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9.機動車開票系統升級了,那該如何開具2014版本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呢?
答:如果您用的是稅控盤、稅務Ukey,首先需要進行系統設置,點擊“系統設置——運行參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舊版發票”。其次,選擇“發票填開——機動車發票填開”,輸入購買方的信息和車輛類型。
如果您用的是金稅盤,在發票管理模塊,點擊“發票填開”,選擇“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填開”,進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填開界面,初始默認為“2021版”,如果實際為2014版發票,點擊“2021版”切換至“2014版”。
10.應當如何區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場景?
答:銷售方根據不同情形,使用不同種類的機動車發票。購買方購進機動車自用的,銷售方應當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購買方購進機動車用于銷售的,銷售方應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例如:某汽車4S店將庫存車輛銷售給消費者,應當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而該4S店將庫存車輛調配至集團公司下屬的其他4S店用于其對外銷售的,則應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1.銷售機動車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有哪些注意事項?
答: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機動車發票開具模塊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要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正確選擇機動車類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銷售材料、配件、維修、保養、裝飾等非機動車整車銷售業務,均不通過該模塊開具發票。
第二,增值稅專用發票“規格型號”欄應填寫機動車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單位”欄應選擇“輛”。
第三,銷售機動車需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如果僅涉及銷售折扣、銷售折讓的,《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中“規格型號”欄不填寫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
12.國內機動車生產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規格型號”欄應當如何填寫?
答:國內機動車生產企業若不能在“規格型號”欄逐行填寫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的,“規格型號”欄可以為空,但應在增值稅專用發票(包括《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清單》)上,將相同車輛配置序列號、相同單價的機動車,按照同一行次匯總填列的規則開具發票。
因為國內機動車生產企業在銷售機動車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需將發票開具信息與對應的國產機動車合格證電子信息進行關聯匹配,此時可以確保下游企業正常讀取購進車輛電子信息并開具機動車發票。所以,國內機動車生產企業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可以不逐行填寫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
稅務部門和工業和信息化部門鼓勵具備條件的國內機動車生產企業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逐行填寫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從而提升受票方獲取購進機動車信息的效率。
13.我在輸入車架號信息時,提示:“合格證存在,不屬于本企業!查詢車輛合格證信息失敗”(如下圖)。這種要如何處理?
答:不要著急。此問題是因為車輛識別號或車架號不在稅務局端的本企業機動車臺賬里。
如果經銷商確定該輛車是本企業購進的,且上游企業已正確開具機動車專用發票并上傳稅務局端,可以通過以下方法判斷。
(1)若上游企業為生產企業,需確認生產企業在工信部的“機動車合格證管理系統”是否做好票證關聯。
(2)若以上排查正常,則攜帶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購進機動車相關發票原件及復印件、銷售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和銀行轉賬記錄等資料,至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臺賬手工維護。
14.在輸入車架號信息時,有時候提示:“未查詢到合格證信息,不允許開票”。這種情況要如何處理?
答:如果經銷商確定該輛車是本企業購進的,且上游企業已開具機動車專用發票,請按以下方法進行判斷。
(1)核實上游企業開具的機動車專用發票的車輛信息與合格證上的信息是否一致,特別是車架號信息是否準確輸入。
(2)上游企業的機動車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否已上傳稅務局。
(3)若上游企業為生產企業,需確認生產企業在工信部的“機動車合格證管理系統”是否做好票證關聯。
(4)若以上排查正常,則攜帶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購進機動車相關發票原件及復印件、銷售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和銀行轉賬記錄等資料,至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臺賬手工維護。
15.如果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錯了,可以作廢嗎?
答: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不支持作廢。開具紙質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后,如發生銷貨退回或開具有誤的,銷售方應開具紅字發票,紅字發票內容應與原藍字發票一一對應,并應當收回消費者所持有的紙質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如消費者已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的,不需退回報稅聯;如消費者已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的,不需退回注冊登記聯;如消費者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且已抵扣增值稅的,不需退回抵扣聯。但銷售方應分別留存《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已抵扣證明(綜合服務平臺已勾選抵扣截圖)等有效證明備查。
16.開具的機動車增值稅專用發票開錯了,要如何紅沖?
答:機動車類增值稅專用發票紅字發票必須通過紅字信息表導入開具,不允許手工填列或手工修改信息表的方式開具紅字機動車增值稅專用發票。
如果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銷售折讓等情形,應當憑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校驗通過的《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的,在“規格型號”欄填寫機動車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發生銷售折讓的,“規格型號”欄不填寫機動車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
17.向下游經銷企業開具機動車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稅價格15萬,但是我司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只有10萬,可以分成兩張開嗎?
答:不可以的。單輛車輛的銷售價格高于最高開票限額,不允許開具多張同一車架號且數量小于1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使用同一車輛識別號開具兩張數量為0.5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而應至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提高開票限額。
18.如果打印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打印內容出現壓線或者出格的,需要紅沖重新開具嗎?
答:如果內容清晰完整,無需退還重新開具。
來源:中國稅務報新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