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官方:實施運動員行蹤信息管理辦法,嚴重違規可禁賽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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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資訊07月25日報道宣稱 中國足協發布通知,為更好落實興奮劑檢查工作,決定實施中國足球協會運動員行蹤信息管理辦法。對于違反規定的球員,將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
國內或國際注冊檢查庫運動員違反行蹤信息管理規定,但尚未構成興奮劑違規的,中國足球協會將給予以下處罰:
(一)運動員12個月內第一次違反行蹤信息管理規定的,將視過錯程度給予警告和通報批評、3個月內取消入選國家隊資格的處罰;
(二)12個月內第二次違反行蹤信息管理規定的,如已入選國家隊,給予開除國家隊的處罰,并暫停運動員自第一次違反行蹤信息管理規定之日起12個月內入選國家隊資格。
國內或國際注冊檢查庫中的運動員,在12個月內累計3次出現《結果管理國際標準》規定的錯過檢查,或未按規定申報行蹤信息的,構成興奮劑違規。中國足球協會將依據《反興奮劑規則》相關規定給予禁賽2年的處罰;運動員過錯程度較輕或有其他特殊情形的,最少禁賽1年;運動員在即將檢查之前改變行蹤信息,或者有其他試圖逃避檢查嚴重嫌疑的,禁賽2年。
因申報行蹤信息導致興奮劑違規被禁賽的運動員,不得以任何身份入選國家隊。